錘式破碎機的起動
a. 經檢查,證明機器與傳動部分情況正常,方可起動。
b. 如起動后發現有不正常的情況時,則應停止開動。須查明和不正常情況后,方可再起動破碎機。
錘式破碎機的使用
a. 破碎機正常運轉后,方可投料。
b. 須均勻地加入被破碎物料,并須分布于轉子工作部分的全長上,以防止電動機負荷突增。
c. 定期檢查篩條情況。
d. 軸承在正常工作情況下,溫升應在范圍內,高溫度不得超過700C。如超過700C時應立即停車,查明原因。
e. 停車前應停止投料工作,待破碎室內的物料完全被破碎后,方可關閉電動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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